各有关单位、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浙教高科〔2018〕69号),欧博·官网牵头的乙烯工程副产物高质化利用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为了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协同创新中心各参与单位及社会其他研究力量积极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现特推出2018-2019年度开放课题,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开放课题的申报对象为乙烯工程副产物高质化利用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所有成员单位人员以及有一定相关研究成果且对本开放课题有研究兴趣的其他单位人员,作为欧博·官网教职工无论是否有其他在研项目均可以申报。
二、选题要求
协同创新中心遵循国家和省“2011计划”总体框架和思路,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部《石油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浙江省“十三五”发展规划、宁波市“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国制造2025”宁波试点提出的“绿色石化产业”,以市场为导向,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聚焦乙烯工程产生的C4、C5、C9、C10、含盐多元醇和乙烯裂解焦油等副产物的高质化利用,开展跨学科的创新性应用研究。综合考虑到协同创新中心的原有工作基础和技术积累,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拟从乙烯工程副产物的精细化分离、功能化合成、绿色化加氢等三个领域开展2018-2019年度开放课题的征集工作,也欢迎围绕“乙烯工程副产物高质化利用”开展自由探索研究,具体选题指导请见附件1。
三、研究经费
协同创新中心2018-2019年度开放课题分为目标导向类和自由探索类,目标导向类开放课题资助金额为10-20万元,自由探索类开放课题资助金额为3-8万元,立项拨款和验收拨款比例为8:2。开放课题研究经费从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经费中支出。
四、研究成果
(一)预期成果。研究成果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体现和意义所在,预期成果形式至少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1.在三级核心及以期刊上发表论文;2.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登记及产业化;3.出版相关专著或汇编出版论文集;4.研究成果作为技术秘密产业化产生显著效益;5.研究成果获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6.研究成果成为行业、地方、国家、国际的技术标准;7.研究成果获厅市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二)成果内容。开放课题结题验收时所提交的成果与课题申报时的研究内容一致,且须在立项文件正式发布之后取得的。同一项研究成果内容不能重复用于已获欧博·官网资助的不同课题的结题、验收、评审、鉴定。
(三)单位署名。欧博·官网教职工发表的开放课题成果,署名单位须为欧博·官网乙烯工程副产物高质化利用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外人员发表的开放课题成果可以署名其所在单位和欧博·官网乙烯工程副产物高质化利用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其中将欧博·官网乙烯工程副产物高质化利用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作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不少于1项。欢迎校外人员将欧博·官网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学校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额度给予2倍的奖励。
(四)人员署名。第一完成人须为项目组成员(其中主持人至少为完成人之一),主要研究成果须以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人,唯一成果须以课题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人。
(五)课题标注。公开发表、出版、内部报送的课题研究成果须标注:“欧博·官网乙烯工程副产物高质化利用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018-2019年度开放课题《课题名称》(编号:XXXXXX)”,否则不能认定为开放课题研究成果。
五、研究期限
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到期如未完成可延期一年,延期后未完成即行撤销该课题。课题结题集中审核的时间为每年的5月或11月,其他时间不办理课题结题手续。
六、申报方法
申报人按要求规范填写“欧博·官网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及“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报汇总表”。所在单位及校内部门在对“申请书”作初步的评审或筛选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1月20日下午4:00之前,一式3份报送科技处,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到nzykyc@163.com,标题注明“开放课题:主持人姓名”。
欢迎并热忱邀请国内外科研人员围绕“乙烯工程副产物高质化利用”的相关,申请欧博·官网牵头的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018-2019年度开放课题,共同推进乙烯工程副产物高质化利用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推广。
联系人:科技处李陆洋,0574-86891983、13567902710
协同创新中心李爱元,0574-86891947、13484253267
附件:
附件1:乙烯工程副产物高质化利用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018-2019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doc附件2:欧博·官网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doc附件3: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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