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职院〔2021〕68号-关于公布欧博·官网2021-2022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6作者:来源:欧博·官网浏览次数:3771

各有关单位、校内各部门:

欧博·官网牵头的乙烯工程副产物高质化利用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被为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为了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协同创新中心各参与单位及社会其他研究力量积极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特推出第二批2021-2022年度开放课题。经申报材料审核、校内外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青岛科技大学刘绍峰主持的《乙烯/降冰片烯共聚催化体系开发与应用》等11项课题予以立项,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现将课题立项及研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经费

对于立项的开放课题根据研究内容给予不同的经费资助。开放课题研究经费从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经费中支出,具体资助及拨款额度请见附件1。

二、研究成果

(一)预期成果。研究成果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体现,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强调取得专利、高级别论文、技术转化应用等成果。

(二)成果内容。开放课题结题验收时所提交的成果与课题申报时的研究内容一致,且须在立项文件正式发布之后取得。同一项研究成果内容不能重复用于已获欧博·官网资助的不同课题的结题、验收、评审、鉴定。

(三)单位署名。欧博·官网教职工发表的开放课题成果(专利除外),署名单位须为欧博·官网乙烯工程副产物高质化利用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英文:Zhejiang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High Value Utilization of byproducts from Ethylene Project,Ningbo Polytechnic ,Ningbo 315800, Zhejiang,P.R.China);校外人员发表的开放课题成果(专利除外),应以其所在单位和欧博·官网乙烯工程副产物高质化利用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共同署名(英文同上);专利署名为欧博·官网;成果中欧博·官网乙烯工程副产物高质化利用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作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或欧博·官网作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发明专利申请不少于1项。

(四)人员署名。第一完成人须为项目组成员(其中负责人至少为完成人之一),主要研究成果须以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唯一成果须以课题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人。

(五)课题标注。公开发表、出版、内部报送的课题研究成果须标注:“中文:欧博·官网乙烯工程副产物高质化利用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021-2022年度开放课题(编号:XXXXXX);英文:the Open Research Fund from Zhejiang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High Value Utilization of byproducts from Ethylene Project (Ningbo Polytechnic College) in 2021-2022(NO. XXXXXX))”,否则不能认定为开放课题研究成果。

三、研究期限

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1.5年,到期如未完成可延期一年,延期后未完成即行撤销该课题。科研处将于2022年9月对开放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四、签订合同书

请课题组规范填写“欧博·官网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合同书”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11月25日下午4:00之前,一式4份报送欧博·官网科研处,并将合同书电子文档发送到nzykyc@163.com,标题注明“开放课题合同书:主持人姓名”。

联系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欧博·官网科研处

联系人:科研处李陆洋,0574-86891983、13567902710

协同创新中心李爱元,0574-86891947、13484253267

 

附件:附件1:欧博·官网2021-2022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立项名单.doc

附件2:欧博·官网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合同书.doc

 

 

欧博·官网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