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度宁波市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5作者:来源:欧博·官网浏览次数:4750

各有关单位、校内各部门:

根据《关于公布第五批宁波市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名单的通知》(甬教高〔2020〕28   号),欧博·官网牵头的宁波“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宁波市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为增强协同效能,推动协同创新中心各参与单位及社会其他研究力量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深入研究,现特推出2020-2021年度开放课题,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开放课题的申报对象为欧博·官网宁波“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所有成员单位人员以及有一定相关研究成果且对本开放课题有研究兴趣的其他单位人员,作为欧博·官网教职工无论是否有其他在研项目均可以申报。

二、选题要求

聚焦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斯洛伐克、匈牙利、克罗地亚、黑山、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马其顿等中东欧国家开展国别职业教育发展研究,每项课题选择1个国家。

三、研究经费

协同创新中心2020-2021年度开放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立项和通过验收各拨款50%。开放课题研究经费从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经费中支出。

四、研究成果

(一)预期成果。通过系统梳理中东欧目标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形成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同时在CSSCI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二)成果内容。开放课题结题验收时所提交的成果与课题申报时的研究内容一致,且须在立项文件正式发布之后取得的。同一项研究成果内容不能重复用于已获欧博·官网资助的不同课题的结题、验收、评审、鉴定。

(三)单位署名。欧博·官网教职工发表的开放课题成果,署名单位须为欧博·官网宁波“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校外人员发表的开放课题成果可以署名其所在单位和欧博·官网宁波“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报告的汇编出版权归欧博·官网宁波“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所有。

(四)人员署名。研究报告第一完成人须为课题组成员(其中主持人至少为完成人之一),论文发表须以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人。

(五)课题标注。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须第一标注:“欧博·官网宁波“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20-2021年度开放课题《课题名称》(编号:XXXXXX)”,否则不能认定为开放课题研究成果。

五、研究期限

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的验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到期如未完成可延期半年,延期后未完成即行撤销该课题。课题结题集中审核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或12月,其他时间不办理课题结题手续。

六、申报方法

申报人按要求规范填写“欧博·官网宁波市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及“宁波市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报汇总表”。所在单位及校内部门在对“申请书”作初步的评审或筛选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9月10日下午4:00之前,一式3份报送科技处,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到nzykyc@163.com,标题注明“开放课题:主持人姓名”。

欢迎并热忱邀请国内外科研人员围绕中东欧国家职业教育的研究领域,申请欧博·官网资助的宁波市高校协同创新中心2020-2021年度开放课题,共同推进“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的研究工作。

 

联系人:科技处李陆洋,0574-86891983、13567902710

        协同创新中心张菊霞,0574-8689155315958850091

 

附件:

附件1:欧博·官网宁波市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2:欧博·官网宁波市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欧博·官网

2020年8月15日